升米恩,斗米仇

「Albert 你還好嗎?」看著我的同事一臉倦容,萎靡不振。
「還好!老闆,只是最近家裡的事有點煩⋯⋯」他說。
「怎麼啦?」
「我最近想搬回家裡住,可是我爸爸居然要跟我收房租,我覺得太誇張了,最近我都不想和他說話,已經快二個禮拜了。」
「為什麼你會覺得誇張呢?」
「唉~我是他兒子耶!他以後的錢還不是要留給我,我這時候又沒賺很多,他拿我的錢幹嘛!」他越講臉越臭。
「那你前一陣子出去外面住,我記得你有付房租啊,那為什麼你要搬去父母家住,他們不能跟你收房租?」他悶著頭不說話⋯⋯。

人真的很奇怪,在外面朋友請你吃一頓飯,請你吃粉圓豆花,你開心感謝的不得了,回到家,爸爸媽媽煮了一桌,你還嫌菜涼了或沒變化,都吃膩了。就好像公司給你一些福利,你都覺得理所當然,等到去到下一家公司沒有福利了,你又嫌東嫌西。

這世界上最恐怖的一種觀念就是「理所當然」。所謂「升米恩,斗米仇」,當你餓的要死的時候,人家給你一升的米,你感激到恨不得幫他做所有的事;等到吃飽了,看到他吃的比你好,你又覺得他不夠義氣,沒有把他好吃的也拿來跟你分一分,完全忘記當時餓到快死時,他對你的好。

我現在在想,為什麼古人說:救急不救窮,大概也是這個道理了!救窮永遠救不完的,而且你還害了他沒有往前的動力;今天你如果出去外面住,你還不是要給錢,那為什麼你回到家裡住,你就不願意給呢?而且,你心裡有數,你爸爸跟你拿錢,也是為了幫你存下來,但我們就是過不去心裡那一關,跟自己過不去或是跟父母過不去,除了摩擦了彼此的親情以外,浪費掉自己的能量、浪費掉自己的生命,更浪費掉自己有用的戰鬥力。何苦為難自己?更為難了最親的家人?

我母親在我34歲就過世了,現在想要孝順她永遠都沒有機會,唯一能做的是幫媽媽每天誦經,聽到同事請假回家照顧失智的爸媽,周末就趕快奔回家,除了幫我爸買他愛吃的東西給他意外的禮物當驚喜,並感激他的健康讓我能放心往前衝。發獎金給同仁時,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同事買東西讓他/她爸媽驚喜。

我很喜歡外國人把兒子女兒都當成自己的朋友,從小就尊重他,供學到成人後,就請小孩出去外面住,視他/她為獨立的人,也讓他知道父母跟小孩子之間還是有分際的,就像對朋友一樣,該怎麼做就怎麼做。那條線永遠存在,不應該跨,也跨不了。

一種米養百種人,讓你所收到的米,不管多少,都能生生不息地傳出善念,更且結出彼此的善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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